关于公布喀拉也木勒岩画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来源: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5-08-25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发文机关

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政策类

有 效 性

现行有效

文   号

额政办发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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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5-8-25


关于公布喀拉也木勒岩画建设控制地带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政府各局、委、办,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额敏县境内文物保护管理,继承各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精神,经额敏县人民政府研究,在原已公布掌握的喀拉也木勒岩画保护范围基础上外扩50米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具体四至坐标如下:

西北方向:84°19′25.6133",46°46′17.6538"

东北方向:84°19′49.2246",46°46′18.0165"

东南方向:84°19′38.2693",46°45′57.1768"

西南方向:84°19′05.4857",46°45′58.1636"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做好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严禁损毁破坏文物点,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喀拉也木勒岩画建设控制地带四至坐标示意图


相关解读:《关于公布喀拉也木勒岩画建设控制地带》政策解读

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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