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8月1日试行)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要求,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编制了《撤销额敏县新水厂水源保护区可行性技术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额敏县红花路142号
2.电话:
附件: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65420002000104
网站标识码:6542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