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1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年级、校级逐级评审,对全县3190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小学312.5元/生/学期,初中375元/生/学期的补助标准发放资金,现对享受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举报。
举报电话:
附件:
额敏县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表
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4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65420002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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