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额敏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的说明

来源: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3-10-11 12:1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支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经额敏县人民政府同意,出台《额敏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是对有关要求作出细化规定,是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一份重要文件。

一、监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通知坚持中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不变、主管部门不变、分配方式稳定,在此基础上结合额敏实际,对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进行局部调整优化。明确发挥县、乡两级乡村振兴项目办在督促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明晰各级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边界。

二、资金支持重点更加聚焦

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督促指导乡镇(场)聚焦重点安排项目。一是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明确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重点内容、关键环节和扶持方式,完善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充分受益。二是重点支持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瞄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多形式促进就业,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三是统筹支持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因地制宜,逐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动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等项目有序实施。

三、项目实施可操作性更强

一是针对当前基层工作中的短板漏洞,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对项目库审核、项目施工准备、项目调整等过去关注较少、政策模糊的领域重新予以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费统筹管理。明确项目管理费由乡村振兴部门统筹记账管理,及时做好项目储备、提升支出进度提供了更好的资金保障。三是强化产业项目风险防控。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应根据投资规模,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尽职调查;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四、项目资金管理更具特色

择优支持符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发展要求、联农带农富农效果显著的产业项目。此外,还充分总结有效做法,要求及时组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协调资金监管、项目审核入库以及项目库日常维护管理,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强化部门协作。



 相关文件:额敏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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