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餐饮消费纠纷问题

来源: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6-09-02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阿女士通过12345热线投诉额敏县某餐饮店售卖的食品中有异物但拒不退款的问题。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经核实,未发现该店铺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沟通,经协调,商家同意退还阿女士19.39元钱。阿女士对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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