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消费纠纷的问题

来源: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6-08-26 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李先生通过12345热线反映,额敏县某商场售卖商品未明码标价且拒绝退货退款的问题,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情况,经核查,情况属实。该店铺确实存在商品未明码标价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向商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工作人员同步开展调解工作,经沟通协商,商家已为群众退还全部货款53元钱,目前李先生已经收到退款。李先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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