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协调处理物流公司丢失货物的问题

来源: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6-02-04 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董先生通过塔城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额敏县某物流公司丢失货物的问题,请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塔城地区12345热线话务员在接到电话后,立即转至额敏县交通运输局处办。

额敏县交通运输局接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经核实,董先生在某平台购买商品,物流公司将商品丢失。经协调,该物流公司负责人同意给董先生按货物原价赔偿,董先生已收到物流公司赔偿金62.28元。董先生对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工作人员回访,董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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