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通过塔城地区12345热线反映额敏县某餐饮店服务态度不好拒绝退款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塔城地区12345热线话务员在接到电话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额敏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处办。
额敏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去调解。经核查,李先生要求饭菜不要加大蒜,该餐饮店依然给群众上了含有大蒜的饭菜。工作人员查看了消费小票、出餐流程等情况,明确指出该餐饮店在履行服务约定中存在疏忽。经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该餐饮店负责人认识到自身服务存在问题,愿意承担责任,双方达成一致,该餐饮店已给李先生退款。李先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工作人员回访时,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