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处理某商铺售卖过期商品的问题

来源: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5-05-14 13:0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塔女士通过塔城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东街某批发零售商行买到过期商品,希望相关部门处理此问题

塔城地区12345热线话务员在接到电话后,立即转至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额敏县市监局接诉后立即联系塔女士了解情况,塔女士表示,51日在东街某批发零售商行花费16购买了3瓶饮料,其中有1饮料已过保质期而且货架上还存在其他的过期商品,塔女士要求该商行赔偿自己的损失。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到该商行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告知商店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向塔女士作出售卖过期食品价格三倍的赔偿金,同时向该商铺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商店负责人表示,愿意按照三倍价格赔偿塔女士,并保证今后将会对上架商品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过期食品的出现。目前,塔女士已经收到了商家的赔偿,塔女士对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工作人员回访时,塔女士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扫描分享至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