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2025年包虫病综合防治干预区实施方案

来源:额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25-03-03 13:0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一、项目背景

2019年额敏县被定为包虫病综合防治干预区,为进一步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控工作,探索符合额敏县的包虫病防控策略,全力推广包虫病医防结合工作,探索适合额敏县的综合干预区建设模式,破解现阶段医防结合工作的不足与短板,为有效开展包虫病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现结合额敏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指标

(一)目标。

通过综合干预区建设模式,对家犬和流浪犬管理策略进行探讨,严格落实家犬规范化登记管理和驱虫措施,探索研究适合本地的犬驱虫方法,强化流浪犬集中管理和驱虫策略,减少流浪犬数量,有效控制全县包虫病传染源。

(二)工作指标。

1、监测点各项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2、人群筛查覆盖率。按每年不低于30%的要求,2025年计划完成人群筛查覆盖率>30%,重点筛查有病人的乡镇(场)、村队、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3、人群患病率。按项目要求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下降5%。

4、犬感染率。犬的感染率小于5%。

5、患者规范管理率。病例建档率100%,定期随访率≥90%,药物治疗和肝肾功能及副反应处置完成率≥95%。

6、健康教育及其知晓情况调查。小学生包虫病核心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7、专业技术培训。专业人员包虫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率≥95%。

8、家畜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家畜动物棘球蚴病检查中,无害化处理的病变数占发现的所有病变脏器的100%。在屠宰厂内禁止养犬,防止犬进入屠宰场所,对病变脏器进行焚烧处理,由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其进行督导检查。

9、家犬管理及其驱虫率。家犬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家犬驱虫率大于等于90%。

三、主要内容

(一)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

1.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书记为副组长,财政、公安、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融媒体中心、乡镇(场)、村民委员会、社区、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进度要求,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以确保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2.建立网格化驱虫制度。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建立监管制度,规范“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的传染源控制措施,监督开展粪便无害化处理。

3.优化野外驱虫模式。针对不同野外区域地形开展驱虫效果监测工作,逐步优化野外驱虫模式,不断降低野外宿主感染率。

4.加强中间宿主防控。优化宰杀季节家畜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措施,提高牧民集中屠宰家畜积极性和病变脏器无害化处理率。

(二)规范病人治疗,创新宣传教育。

1.建立包虫病患者多级规范管理模式。一是每季度督导一次包虫病病人管理,老病人免费治疗药物由疾控中心下发至乡镇(场)卫生院,由乡镇(场)卫生院下发至包虫病病人手中,开展建档、督导服药、管理等工作。二是定期与县人民医院进行信息沟通,指导新发包虫病患者,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三是制定本县药品需求计划,根据县人民医院、乡镇(场)卫生院需求提供免费的包虫病药品(阿苯达唑乳剂或阿苯达唑片)。四是定期指导县人民医院、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包虫病患者的发现(病人筛查)、治疗随访、传染源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五是制作健康教育工具、发放,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2.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包虫病流行区农牧民、畜产品从业人员的宣传与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包虫病防病知识宣传,全面提升人群健康素养,减少新发患者。

(三)完善信息管理,提升专业能力。

1.提高包虫病防治技术水平。健全信息资料管理制度,落实患者规范管理工作,推动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探索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包虫病基层防治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包虫病防治人员和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待遇、稳定专业队伍。

3.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活动,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防治工作经验的推广和借鉴。

(四)推进各级联动,加强科学研究。

1.强化措施,开拓创新。坚持真抓实干,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任务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按期完成。

2、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新思路。

3、健全制度,注重实效。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及时跟踪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项目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场)。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人民政府发挥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当地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级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合作,负责对病人进行确诊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对符合手术适应症的病人与疾控机构联合转诊定点医院手术治疗,定点医院负责对纳入项目管理的病人在自治区专家组指导下实施手术。县级疾控机构负责项目的管理,包虫病病人筛查,病人病案管理,治疗药品领取、保管和发放,信息收集,项目执行情况上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和宣传,基线调查,传染源驱虫、登记、管理等具体项目工作的实施。乡镇(场)、村委会、乡村医生或村畜牧兽医员协助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开展防治工作。

(二)经费保障。2025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县乡镇(场)开展包虫病防治的人群查病、手术治疗、检测试剂、督导、家犬驱虫等所需经费给予补助。

1.病人药物治疗督导管理补助费。县疾控中心根据有关技术方案核定实际工作量,分配补助资金,并报县卫健委备案;项目乡镇(场)卫生院负责病人药物治疗,建立档案,随访,督导管理补助费的发放。补助资金仅限于项目乡镇(场)承担病人药物治疗督导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2.健康教育补助经费。对项目乡镇(场)开展包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及健康工具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工作给予补助经费。

3.包虫病病人手术治疗费用。额敏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对开展包虫病手术治疗,并为手术治疗后的病人提供免费的阿苯达唑乳剂治疗,预防包虫病的复发等给予资金补助。

4.家犬驱虫管理费。驱虫治疗的管理费与驱虫管理的家犬数量和完成驱虫次数挂钩。

(三)技术保障。额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包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技术指导、检查督导与考核评估。

六、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

(一)监督管理。卫健委研究制定防治策略,统一规划和组织措施,负责开展项目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县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各乡镇(场)的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等每季度1次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

(二)考核评估。项目完成后,乡镇(场)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26年1月5日前报自治区疾控中心。

额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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