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

额敏县信息公开申请制度

来源:额敏县政府办 日期:2020-09-13 13:0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1、主动公开  

额敏县信息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额敏县信息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额敏县信息办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公开时限:  

额敏县信息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信息申请公开  

除额敏县信息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额敏县信息办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额敏县信息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额敏县信息办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额敏县信息办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额敏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县信息办处领取,也可以在额敏县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额敏县信息办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额敏县信息办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额敏县信息办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额敏县信息办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额敏县信息办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额敏县信息办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额敏县信息办提交书面申请。  

额敏县信息办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额敏县信息办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额敏县信息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额敏县信息办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额敏县信息办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额敏县信息办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额敏县信息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额敏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扫描分享至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