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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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养老机构备案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1011003000 |
实施编码 |
116542210103116036400101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实施主体 |
额敏县民政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特别程序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机行使 |
行使层级 |
地(州,市)级 |
事项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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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状态 |
在用 |
办理行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地点 |
额敏县塔城路73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
咨询方式 |
0901-3352019 额敏县塔城路73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901-12345窗口投诉地址:额敏县移民路00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窗口;网上投诉地址: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zwfw.xinjiang.gov.cn/ |
办理时间 |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
必须现场办理的原因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通办机构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申请人义务 |
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考评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实施机关告知的考评期限完成接受考评的准备工作,在接到实施机关的取证通知后按时领取证书。 |
受理条件 |
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一、取得养老机构登记证书;二、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三、办公场所合法、消防安全合规,提供医疗服务的,应取得相应合法资质。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
申请人权力 |
符合法定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在办理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度查询、投诉的权利。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行政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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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备案承诺书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养老机构举办人身份证
6.营业执照(单位)
网上办理流程: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应当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以及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民政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3工作日)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人补充。)
3.审查(7个工作日)责任单位或股室审核申请材料并现场勘查,如有必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议并及时提出拟办文件初稿。决定(8个工作日)实施机关作出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达(2个工作日)实施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无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