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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额敏县水利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额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em.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义,请联系:额敏县水利局办公室,地址:额敏县文化路22号,邮编:834600,电话:0901-3342116

一、总体情况

额敏县水利局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额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对重大项目事项和重点领域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额敏县水利局对外公开途径主要通过额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对政策文件、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水利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全年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额敏县水利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定期发布各类水利统计,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

(四)平台建设情况。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对网站公开内容进行检查,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督促相关处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是业务人员工作能力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额敏县水利局

2024年1月26日


额敏县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