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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额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em.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义,请联系: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办公室,地址:额敏县额敏镇阿尔夏特路,邮编:834600,电话:0901-3321050

一、总体情况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相关信息15条,其中,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2件。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引导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认真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信息发布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于额敏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额敏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重点监督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发布渠道还不够广泛,信息发布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统计和归类存档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规范二是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细化梳理,加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深度学习,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

2024年1月25日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