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等有关规定,《额敏县华强建材有限公司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额敏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先生
附件:《额敏县华强建材有限公司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额敏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