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政策公告

来源:额敏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04-17 18:04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为有效落实党的惠民惠农政策,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新农机函〔2024〕717号)。

二、补助对象

补贴对象为自治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民还包括财政不予缴纳社保、养老金等且是农民身份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民兵、公益性岗位的协管员等人员以及国有农牧场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不包括国家公务人员及实行财政拨款(补助)的事业单位职工(包括聘用制)。

三、补助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执行。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发放方式

以银行打卡(社保卡)的形式发放,涉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家银行。

、发放时限

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额敏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

经办人:魏*,联系电话:

2.额敏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张**,联系电话:

经办人:韩**,联系电话:

3.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韩**,

经办人: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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