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来源:额敏县民政局 日期:2024-03-22 16:0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生态文明,巩固小康社会奋斗成果的关键五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影响重大、意义深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凝聚各方智慧,探索经济与社会、产业与生态、城镇与乡村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把“十四五”规划编制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我县实际、体现人民意愿的中长期规划,为走出一条具有我县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充分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导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二、规划编制具体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核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六个”程序,进一步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部门核对机制和工作监管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继续把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制。实施“阳光低保”,开通低保工作“绿色通道”,将一些重残、大病人员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减少在评定过程的不可预知性。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切实提高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及三沟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规范管理、科学管理,按标准足额及时落实供养经费,保障五保老人的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适时开展五保对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能力。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套衔接,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继续开展重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取消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城镇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

4.配合我县相关部门做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手续办理等工作,解决城镇困难居民的住房难问题。

(二)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提高“三孤”人员的生活水平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能力。

1.加快推进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力推动社会福利工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提升全县人民的幸福指数。

2.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措施,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水平,特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救助、返乡和安置问题,确保此类特殊群体的生活。加大推进我县救助管理站建设工作,确保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在强化现有福彩投注站管理的基础上,筹措建立我县“中福在线”(即开型福利彩票简称“在线即开票”)福彩投注站,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加大福彩助学的工作力度,确保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

1.社区建设工作。全力巩固“四有一创”活动成果,继续推进社区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逐步提升为居民服务水平和能力,确保我县社区建设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争先占优。

2.村委会工作。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工作,确保将政治素质好、领导能力强、履职能力高的优秀村民,选为村委会成员。并强化对新当选的村干部在政治业务、工作能力、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进而全面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服务意识。

3.撤乡建镇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将也木勒牧场完成新建镇工作。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做好我县老龄人口生活状况及心理需求的摸底调研工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有效应对我县银发浪潮的来临提供重要依据和政策参考。为保证高龄老人的幸福生活,全力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计划在财力可承担的条件下,将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再降低2周岁,从而高于其他县市,确保我县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2.强化对我国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的管理,为高龄老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在县城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工作格局;在农村,加强对农村互助幸福院工作的管理,在确保我县农村互助幸福院安全运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国家政策发放床位运营补贴。

3.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在其筹建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并协调相关部门在土地征占、执照办理、税收减免等方面提供适当的帮助。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地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地名工作精神,强力做好我县地名普查工作,并全面巩固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结果,进一步规范我县地名及标志设置工作,从而推进我县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2.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党组织建设覆盖面达到100%,促使社会组织全面形成“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社会组织社会服务功能。按照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方针,重点扶持和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殡葬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县殡葬管理与服务水平。同时,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管理实施办法,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减免基本丧葬费用,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不断扩大此项工作的覆盖面,力争让更多的丧主受益。

4.婚姻登记。按照民政厅要求,对我县域内婚姻登记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对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群众要求强烈的乡镇规划设立流动婚姻站,充分利用政府内网平台,通过现代化的办公方式,开展婚姻登记延伸服务,从而进一步加速推进我县婚姻登记信息化、网络化进程。

(六)民政建设重点项目

1.新建塔城地区额敏县喀拉也木勒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50张总投资650万元。

2.塔城地区额敏县上户镇养老院改扩建建设项目,设置床位20张,总投资30万元。

3.塔城地区额敏县儿童福利机构设备配置,为儿童福利机构配置设备为儿童福利机构配置设备39万元。

4.新建塔城地区额敏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达到90%以上。

5.实施额敏县殡葬服务提升工程,对额敏县殡仪馆改造提升,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服务需求。

6.实施额敏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期间乡镇养老服务机构达到60%以上。

三、“十四五”规划的措施

一是健全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民政事业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精心组织规划的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全面深化民政事业体制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入竞争机制,引导基层自治组织、民间组织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进入与民政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加大民政事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以国家财政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逐步提高民政事业经费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切实解决民政工作经费短缺问题,从而确保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强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广大民政对象服务硬件建设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进而全力推动我县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按照科学执政、依法行政的总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按照“四个全面”要求,全力推进我县民政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民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机构,不断探索和逐步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扫描分享至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