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额敏县统计局 日期:2023-10-19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作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承担着摸清大国“家底”、查实经济结构的任务,对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23〕10号)和塔城地区行署《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塔行发〔2023〕15号)。

三、工作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综合试点、“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三)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资料编辑等工作。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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