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额敏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县委2025年1月10日第一次常委会会议研究:
李尧旭同志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庆玲同志任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家兴同志为新疆额敏农牧科技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刘衡同志任额敏河滨河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艾国同志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祝彪同志任司法局局长;
张卫华同志为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人选;
陈波同志任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主任。
免去:
刘家兴同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衡同志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赵祝彪同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丁兆辉同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卫华同志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波同志新疆额敏农牧科技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穆合亚提·吐山同志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伟同志额敏河滨河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瑞宽同志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回磊同志额敏县众诚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刘俊平同志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额敏县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