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政府各局、委、办,县直各单位:
额敏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鑫虎同志任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清凌同志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安惠同志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臧晶同志任疾控中心副主任;
高晓丛同志任新疆绿融家乡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正科级);
胥冬梅同志任额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任(院长)(试用期一年);
蔺元同志任额敏水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红胜同志任额敏县众诚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正科级);
哈拉木汗·努尔帕提夏同志任统计局副局长;
张心辉同志任额敏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额敏县龙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
李清凌同志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臧晶同志额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任(院长)职务;
陈红同志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张心辉同志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宏同志额敏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伊生军同志巡逻防控大队大队长职务;
梁新玲同志农技站副站长职务;
张俊松同志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长(副科级)职务;
王兴春同志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吾凯·依马木同志水利管理总站副站长职务;
刘斐同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额敏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