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松河代表:
提出的《关于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毕依克加尔村处理生活垃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额敏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目前额敏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且成效显著,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一是积极与住建局沟通,通过项目申报、购置等方式,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能力。
二是积极宣传“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机制,推进垃圾处理制度化、规范化。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办理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额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65420002000104
网站标识码:6542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