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 )等相关规定,额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新疆晨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额敏县喇嘛昭乡布尔阔台1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额敏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人:李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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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额敏县文化路76号
附件:1.《新疆晨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额敏县喇嘛昭乡布尔阔台1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2.《新疆晨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额敏县喇嘛昭乡布尔阔台1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组名单
额敏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