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额敏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文明,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县城大型车辆停放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城区主次干道(含停车泊位)及周边未划定停车位的道路两侧等区域24小时禁止停放一切大型车辆,包括大型货车、装载机、挖掘机、工程车、挂车、联合收割机等大型车辆及工程机械,因执行抢救、抢修、抢险等应急任务需要临时停放的特种车辆和军(警)车除外。
二、从即日起所有大型车辆一律停放至停车场。
三、辖区各运输企业、物流寄递企业、托运部要加大大型车辆停放工作的宣传,积极引导驾驶员按照规范停放车辆;各驾驶员自觉遵守停车场的停车规定,所有车辆一律在停车场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爱护停车场内设施。
四、凡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交警将依法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城市交通秩序、破坏环境卫生及损坏公共设施的,由公安交警、城市监察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
特此通告!
额敏县交通运输局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额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