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主线,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规范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成效
(一)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夯实依法行政思想基础。坚持党组带头学、系统集中学、个人自主学相结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际行动。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领带动全体干部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聚焦生态环境执法重点,系统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监管、规范执法的业务能力。
(二)健全制度规范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内部制度体系,确保行政决策、执法监管全流程合法合规。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为核心依据,严格对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标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从源头防范行政风险,保障各项生态环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三)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与帮扶并举,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抓实日常环境监察。依托新疆生态环境一体化平台,扎实开展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现场检查工作,全年累计检查企业190余家次,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同步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助力企业整改提升。二是深化安全生产排查。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25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全方位环境安全风险排查,严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强化兵地协同执法。2025年8月,联合兵团第九师白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兵地联合执法检查,对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兵地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协同共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质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额敏县人民政府官网,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等行政执法信息,全年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12条,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二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执法环节,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开展全过程录音录像,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可溯可查,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三是严把法制审核关。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执法决定,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四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等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全年累计公开各类环境信息5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
(五)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持规范执法与精准执法并重、普法宣传与严格执法协同,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190家次,持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司法监督,所有承办事项均按时办结、规范回复,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生态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环保意识。一是开展精准行业培训。围绕排污许可管理、滴灌带行业、玉米烘干厂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帮扶及业务培训3期,有效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和主体责任意识,构建良性互动政企关系。二是紧抓重要节点宣传。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全县相关单位及企业在也迷里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单、宣传品等方式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环境监管力量仍显薄弱。辖区内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企业共69家,生态环境监管任务繁重,但存在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装备配备不够等问题。同时,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较强,现有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实战业务能力与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攻坚任务仍有差距,距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目标存在明显短板。
(二)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工作仍以完成规定动作为主,质量意识、实效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宣传形式多依托传统展板、标语、宣传单等载体,新媒体运用不足,深入企业、社区、乡村等基层一线开展精准化、沉浸式普法频次不高,普法覆盖面和宣传效果未能充分体现,公众参与环保、践行法治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三、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保障作用,提升依法处置复杂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全面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实战练兵,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技能训练,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综合履职能力。
(三)创新优化普法宣传工作模式。推动普法宣传与日常监管、执法办案深度融合,聚焦新出台法律法规及公众关注热点,依托“生态塔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多样化、精准化、大众化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和实效性,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额敏县分局
(额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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