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额敏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推进人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为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机关及局属各科室采取了多种多样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局党组将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规划两纲要”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内法规等列入党组、党支部学习内容,制定《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学习。2024年度,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0次,组织集中专题学法10次,主要领导讲法活动2次。
二、聚焦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制定《额敏县人社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普法重点,以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以及群众普遍关心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作为宣传重点,通过摆设宣传台、发放宣传单、政策挂上网等传统模式宣传的同时,组建人社先锋志愿服务队,深入到建筑工程领域、各类企业等,开展精准普法。全年通过“春风行动大型专场招聘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活动集中宣传1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1000余人。
三、坚持依法行政,和谐劳动关系平稳构建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82家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开展专项检查4次,实地检查76次,涉及劳动者3800余人。扩展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多举措推进签署电子劳动合同1597份。二是扎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深入实施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累计接收各类欠薪投诉线索1293条,办结1290件,办结率99.76%,为47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45.75万元。三是持续推进普法宣传。通过招聘会、“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1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咨询200余人次。四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争议源头治理,促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累计受理各类劳动争议52件,已全部结案,案外调解30件,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19件。
四、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和谐劳动关系成效显著
联合县工商联、企业联合会、法院、司法局成立企业争议调解工作站1个,有效整合劳动争议解决资源,充分释放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的专业性优势,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一站式、全链条、低成本、高效率的解决纠纷方式,对共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区域内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全年共受理案件52件,涉及劳动者人数70人。结案52件,其中:撤诉1件、调解结案20件、裁决结案17件;不予受理案件14件,涉及金额81.81万元。案外调解30件,涉及人数30人,涉及金额20.11万元。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收到申请24起,符合受理范围已成功调解案件19起,涉及金额9.58万元。调解率79.1%,结案率100%。接待群众来电来访600余人次。案件的合法合理合情办理,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及各单位和职工之间的纠纷,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树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问题短板
一是监管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建设市场秩序监管不到位,转包、分包等行为仍然存在,对督促落实源头治理“五项制度”力度也较小,从而产生大量拖欠工资问题,且容易造成因欠薪责任主体不清、工程量结算争议等问题,各方无法短时间内达成一致,农民工薪资无法按时结算的现象。伴随机构改革劳动监察大队裁撤,企业对人社部门的劳动权益保障监管重视程度不断降低,监管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二是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从劳动争议发生地看,大多数劳动争议发生在各乡镇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物业公司等,内容涉及讨要欠薪、工伤伤亡赔偿等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员均为兼职人员,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对仲裁调解工作知识性、专业性欠缺,不能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问题,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维护。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欠薪问题检查处理、巩固治欠成效。强化住建、水利、交通等职能部门的协同,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工资现象,加大清欠、治欠力度,通过部门联动调解、监察执法、仲裁裁决、行政调解等多种途径,及时、妥善处理欠薪案件,坚决杜绝出现集体讨薪等不良社会现象,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以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五项制度建设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各项相关执法监察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乡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组织力量建设。持续加强对12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中心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持续挖掘专业程度高、服务能力强、基础保障好基层调解组织,争取2025年完成金牌调解组织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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