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精神,经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本次申请培训补贴共计26人1.04万元(壹万零肆佰元整)现进行公示,详细情况如下:
1、额敏县技工学校:申请就业资金支付26人1.04万元(壹万零肆佰元整)。
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