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来源:额敏县公安局 日期:2024-11-05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办公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规划八路001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负责人:朱文明

联系电话:0901-3348113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公安部制定的有关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制定符合本县实际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制度,指导、部署、检查、督促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缉毒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和专项斗争;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员、重要外宾及各级领导来访本县时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实施本县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负责看守工作,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全县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十)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部门刑事、行政执法活动,按照管辖依法办理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执法制度建设和劳动教养呈报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民警装备、被服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四)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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