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镇阿尔夏特路072号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负责人:滑雪
联系电话:0901-3300137
机构职能: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县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法规草案、政策;承担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监督责任。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加强和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指导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负责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
(六)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法规。
(八)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九)贯彻执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和标准;指导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十)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残障福利发展政策和标准;指导残障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指导民政职责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