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秘书室
负责县政府召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及政府办公室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对外协调和联系;承担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考察、调研、会见、座谈等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编写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公务活动大事记;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接待安排;负责办理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负责对口服务县政府领导的文稿服务、调研活动、会务保障等工作;做好与领导分管的部门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承担县政府的建设等方面政策研究、信息资料收集、相关文稿整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和以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承办的有关工作;负责起草上报中央、自治区、地区领导同志及中央办公厅、自治区办公厅、行署办公室的报告和汇报材料;修改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参与有关全县性会议的文稿保障工作;参与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文稿服务工作;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综合室
负责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办公室会务、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工作例会等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日常事务活动服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重要事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公室领导班子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办公室内部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召开和上报的有关专题会议的口译和讲话稿、会议文件、各类公文的翻译工作;负责审定县政府领导在各类专题会议上讲话的译稿和各科(室)需要翻译的文字材料;负责政府办公室领导安排需要翻译的其他资料。
(三)档案管理室
负责文稿的打印、装订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批办文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的编号、送译和分发工作;负责办公室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工作。
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书立卷归档、文件目录汇编、查阅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档案达标升级、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县政府大事记和年鉴资料的编写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规定,维护涉密档案的安全。
(四)财务人事室
负责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的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办公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办公室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和年终考核工作;负责财务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国有资产账目核对、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政府采购工作,项目建设资金审查监督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