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体工商户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06-22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体工商户工作指引〉的通知》(新市202478号)要求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体工商户清理吊销工作

清理范围:

1、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个体工商户;

2、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个体工商户;

3、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截至目前额敏县艺阁美发设计店等301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已连续两个年度未申报年度报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办理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登记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额敏县艺阁美发设计店等301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网址:)补报公示年度报告,或依法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的,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对符合吊销条件的,将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咨询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股咨询电话:

附:个体工商户名单

额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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