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年6月更新)

来源:额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6-06-05 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额敏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6年6月更新)

序号

部门

单位名称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单位

收费金额

政策依据

备注

教育

额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初级

元/人

200

新价非字[1991]66号,新价非字[1992]100号,新价非字[1995]56号,塔地价函字[2002]23号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中级

元/人

300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高级

元/人

400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其他费用

元/人

50

新价非字[1991]66号,新价非字[1992]100号,新价非字[1995]56号


5

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收费—报名费

元/人

10

新发改收费[2011]1024号,新财非税[2011]11号


6

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收费—考试费

元/人

180

7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元/人

50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新发改收费[2006]50号


8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辅导费

元/人

25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新价计费[2004]1716号

9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

元/人

5

新价非字[1998]36号,新财非税[2012]8号,新财非税[2012]16号

1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元/科

10

11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课考查费

元/科

5

12

中考收费

元/人

47

新价非字[1996]36号,新价字[1998]32号

13

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测试费

元/人

8

新财综[2004]72号,新计价费[2004]1103号

14

中小学教师计算机上岗培训费(上机)

元/人/课时

3

新发改收费[2015]1239

15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初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元/人/课时

4

16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元/人/课时

3.5

17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元/人/课时

4.5

18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计算机上岗培训理论80课时

元/人/课时

1

1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自学报名考试费

元/科次

35

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价费字[1992]367号

20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考务费-报名费

元/科

8

新计价费[2002]562号,价费字[1992]367号

21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考务费-考务(高等)

元/科

15

新价非字[2000]27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价费字[1992]367号

22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算机上岗考核费(含三门考核和报名费)

元/人

50

新发改收费[2015]1239

23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理论考核费

元/人

40

中共额敏县委党校

1

成人中专学生学费文科类专业(业余)

元/生/年

900

新价非字〔2000〕29号

2

成人中专学生学费财经类(业余)

元/生/年

1000

3

成人中专学生学费理工类专业(业余)

元/生/年

1600

4

培训费

元/生/学期

培训班收费学制7天以内的,每期每人90元;学制10天的,每期每人130元;学制15天的,每期每人200元;学制一个月的,每期每人350元;学制二月的,每期每人500元;超过2个月的培训班费用由组织部门参照以上标准协调确定。

新财行[2025]46号

5

培训住宿费

元/人/天

70

6

培训资伙食费

元/人/天

70

7

培训资料费

元/人

50

8

培训其他费用

元/人

30

9

开放大学学费

元/学分

开放本科理科外语类专业75元;开放本科文科类专业65元;开放专科工程类专业65元;开放专科理科外语类专业70元;开放专科文科类专业60元;

新价非字[2000]15号

10

注册建档费

元/生

100

11

考试费

元/科

20

12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

元/人/课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收费标准为3.5元/人课时,初中教师4元/人课时,高中教师4.5元/人课时。

新发改收费[2015]1239号

额敏县第一中学(高中)、各中小学

1

高中学费

元/生/学期

600

新发改收费〔2007〕1497号

2

高中住宿费

元/生/学期

200

新价非字〔2000〕29号

3

中小学生课后托管费

元/生/学期

400

新发改收费〔2025〕435号

公安

额敏县公安局

1

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元/证

20

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新财非税[2007]22号

2

丢失或损坏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元/证

40

3

临时身份证工本费

元/证

10

4

居民户口簿补领或损坏工本费(城镇)

元/证

8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新价非字[1992]163号、新价非字[1997]48号

5

居民户口簿补领或损坏工本费(农牧区)

元/证

6

民政

额敏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额敏县龙北坡生态陵园

1

遗体接运

元/具

往返里程20公里以内(含20公里)不超过260元/具,超过20公里每公里增收5元。抬尸下楼层,按每层10元/具累计收费,使用电梯运送不得加收。上遗体接运过程中产生的通行费、停车费按实际发生额代收。

新发改规[2024]9号、新发改收费〔2025] 363 号

1. 少数民族公墓对2周岁以下(含2周岁未足月婴儿遗体)遗体免收挖坑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干部(以1949年9月30日以前为限)、烈士、新疆户籍特殊困难群体骨灰实行免费寄存。
3. 遗体火化费:腐败、传染病遗体加收25%;尸骨按50%收费;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遗体按50%收费;周岁以内婴儿遗体按20%收费。
4. 其他享受民政部门殡仪基本服务收费减免及补偿办法,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

遗体存放

元/柜·具·天

96元/柜·具·天,一自然日内不超过(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超过(含)24小时按全天计算。

3

遗体火化

元/具

平板炉收费标准不超过180元/具;拣灰炉收费标准不超过450元/具。

4

骨灰寄存

元/盒·月

8元/盒·月,不超过(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超过(含)一个月按照一个月收取。

5

遗体清洗

元/具

不超过260元/具。

6

墓穴挖坑

元/具

基准价360元/具,可根据岩土、环境条件、季节差异等因素不超过30%上浮,下浮不限。公墓整体出售时不得重复收取墓穴挖坑费

7

遗体整容(含洁身、更衣)

元/具

180元/具,其中洁身60元/具、更衣服务费70元/具、修饰化妆50元/具。如只提供部分服务,按对应项目标准收取。非正常死亡、特殊遗体、上门服务及家属特殊要求,价格由双方协商

塔地发改价[2026]4号

对遗体容貌进行普通修饰和美化,含面部清洗、遗体更衣、包括理发、剃须、化妆等。

8

大厅(300平方米以上)

元/场次

800元/场次(馆内设施设备配置不全,下浮30%执行,具备条件的县市可自行配备空调等设备)

告别厅设施设备租用,提供哀悼、祭奠、追思逝者的礼厅(含礼厅内电子显示屏、尸棺、围棺花饰、花架、像架、哀乐、固定花圈、桌椅等布置物品)。

9

中厅(100-300平方米)

元/场次

400元/场次(馆内设施设备配置不全,下浮30%执行,具备条件的县市可自行配备空调等设备)

告别厅设施设备租用,提供哀悼、祭奠、追思逝者的礼厅(含礼厅内电子显示屏、尸棺、围棺花饰、花架、像架、哀乐、固定花圈、桌椅等布置物品)。

10

简易土葬穴

元/座

1968元/座(含墓穴挖坑、起棺、堆土),下浮不限

11

砖砌土葬墓穴(单穴)

元/座

4500元/座(含墓穴挖坑、砌砖、盖板、吊车起棺、堆土等),下浮不限

12

砖砌土葬墓穴(双穴)

元/座

7000元/座(含墓穴挖坑、砌砖、盖板、吊车起棺、堆土等),下浮不限

13

简易骨灰墓穴(单)

元/座

4000元/座(含碑身、碑座、挖坑,石材选用一般石材,不含刻字等其他服务),下浮不限

14

简易骨灰墓穴(双)

元/座

4800元/座(含碑身、碑座、挖坑,石材选用一般石材,不含刻字等其他服务),下浮不限

15

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

元/年

25元/年,下浮不限(超过20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墓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一次性收费不超过20年,自购墓之日起计算)。

自然资源

额敏县自然资源局

1

一般耕地:水浇地及旱地开垦费

元 / 亩

5000

新发改规[2024]7号

2

一般耕地:水田开垦费

元 / 亩

7500

3

永久基本农田:水浇地及旱地开垦费

元 / 亩

10000

4

永久基本农田:水田开垦费

元 / 亩

15000

5

土地复垦费

元/平方米

深(高)度不超过0.5米,每平方米1元,深(高)度每超过0.5米,每平方米加收0.2元。无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缴此费.

新计价房字[2001]500号

6

不动产登记费

元/件

1.住宅、车库、车位、储藏室登记费80元/每件;2.其他非住宅类登记费 550元/每件;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新发改医价〔2017〕526号

工本费:(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

7

土地闲置费

(1)按该地年产值的两倍. (农用地);(2)按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计收. (块镇土地)

新计价房字[2001]500号

住建

额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按新建、扩建工程总投资的3%

新政办发[2020]14号

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

1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挖掘修复费(混凝土方砖)彩色

元/平方米

111

新建规{2025}9号

2

城市快速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元/平方米

462

3

城市快速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元/平方米

394

4

城市主干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元/平方米

335

5

城市主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元/平方米

231

6

城市次干路水泥混凝土路面

元/平方米

268

7

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元/平方米

203

8

混凝土方砖(素色)

元/平方米

93

9

浆砌、铺装砼边沟、护坡

元/平方米

261

10

一般土路、边沟护坡

元/平方米

80

11

路沿石L型

元/米

45

12

路沿石条型

元/米

30

13

路肩石

元/米

16

14

路基

元/立方米

150

15

城市道路占用费

元/立方米

按文件规定执行

水利

额敏县水利局

1

水土保持补偿费

按文件规定执行

新发改收费【2017】967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法院

额敏县人民法院

1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

元/件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案件受理费-非财产案件

元/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0元/件;其他县(市)150元/件,涉及财产分割的,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00元/件;其他县(市)250元/件,涉及损害赔偿的,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0元/件;其他县(市)70元/件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00元/件;其他县(市)700元/件;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

申请费-执行申请费

元/件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0元/件;其他县(市)250元/件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4

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

元/件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5

申请费-申请支付令

元/件

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6

申请费-申请公示催告

元/件

每件交纳100元

7

申请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元/件

每件交纳400元

8

申请费-破产案件

元/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9

其他案件类型-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元/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0

其他案件类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元/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1

其他案件类型-管辖异议类

元/件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异议不成立,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0元/件;其他县(市)70元/件。

新发改收费【2008】149号

人力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初级职务标准

50

新价非字【1995】56号、塔地价函字[2002]23号

农业

额敏县农业农村局

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1)考试

元/次

10

新计价费【2005】450号

2

场地驾驶技能(科目2)考试

元/次

20

对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免费当场再考一次

3

道路驾驶技能(科目3)

元/次

30

4

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科目4)

元/次

30

其他

额敏县有限电视台

1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元/月·户

20

新发改收费【2017】1199号

额敏县公证处

1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元/件

证明不涉及居民住宅房产部分的,按受益额分段累加计收(最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
(1)受益额50万元(含)以下,收取0.8%,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3)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
(4)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1%;
(5)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05%;
(6)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新发改规【2021】22号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涉及居民住宅房产部分)

元/件

证明涉及居民住宅房产部分的,可按受益房产价值或者房产面积从低计收(单套居民住宅房产办理公证费用不得超过1万元)。
A.按受益房产价值分段累加计收:
(1)受益额50万元(含)以下,收取0.5%;
(2)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3)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
(4)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部分,收取0.2%;
(5)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1%。
B.按房产面积计收:
每平方米40元,农村农民自有住房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尾数部分,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3

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抚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民事协议

元/件

200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证明经济合同减半收取

4

证明遗嘱

元/件

500

5

证明自然人委托、声明、保证、承诺等单方法律行为

元/件

200

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6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元/件

150

7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关系、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元/件

300

8

证明经济合同

元/件

按标的额分段累加计收(最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
(1)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收取0.15%,最低收费200元;
(2)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1%;
(3)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06%;
(4)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部分,收取0.03%;
(5)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9

证明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转让协议

元/件

400元/件,涉及中小微企业的2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证明经济合同收取

10

证明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元/件

按债务总额分段累加计收(最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
(1)债务额100万元(含)以下,收取0.1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1%;
(3)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06%;
(4)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03%;
(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6)另需出具执行证书的,减半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11

证明证书、执照

元/件

150

12

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元/件

150

13

证明涉外公证书的译本与原本相符

元/件

150

14

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元/件

150

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1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元/件

按文件规定执行

新发改收费【2017】1825号、新发改收费【2017】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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