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额敏县财政局对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查,新疆安胜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代理记账机构(含分支机构)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备案。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2025年度备案通过名单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方式)向额敏县财政局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额敏县财政局财会监督岗
联系地址:额敏县前进北路2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备注
1.备案机构应严格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2.未按规定完成备案或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额敏县财政局
2026年5月26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65420002000104
网站标识码:6542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