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文件要求,经企业初审上报、人社部门复审,现对额敏县6家企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及时向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
公示日期:2026年03月05日至03月13日。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