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额敏县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维护申报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塔城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塔城地区财政局《关于对地区人事局“关于要求增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的报告”的批复》(塔地价函字〔2002〕23号)文件精神,现将额敏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取标准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评审费收取标准
初定职务:每名收取评审费50元。
二、费用包含范围
上述评审费标准已涵盖资料审查、鉴定材料、专业组评议、评审会等所需办公费用,专家规定课时量酬金,以及专家和工作人员的住宿伙食补贴、会议室租金、接送专家租车等直接发生的实际费用,无需申报人员额外承担上述相关开支。
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止,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向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反映。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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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附件:
收费公示栏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65420002000104
网站标识码:654221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