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22时50分许(北京时间),额敏县恒业节水塑料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1起其他伤害事件,造成1人死亡。额敏县人民政府组织郊区乡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之规定,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统计核销建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月28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额敏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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