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地财农〔2025〕12号《塔城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防灾减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额敏县启动2025年动物防疫“先打后补”补助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额度为1万元,用于补贴养殖企业自愿垫付疫苗费用、自主开展防疫工作的成本支出。
经额敏县畜牧兽医站调查核实与抗体水平检测,2025年下半年额敏县辖区内,额敏县恒鑫实业有限公司符合“自愿垫付疫苗费用1万元以上”且“动物抗体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补助条件,现拟将1万元“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拨付至该企业,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额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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