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塔城地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下达额敏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30人(普通类),补助标准1800元/人,项目资金总计5.4万元。按照《2025年额敏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额敏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学员免费参加培训,培训费用由项目资金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及《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粮棉果畜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的通知》(新党办发〔2024〕2号)要求执行。
特此说明
额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