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四老人员”补贴政策公告

来源:中共额敏县委组织部 日期:2025-05-06 19:0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以下简称农村四老人员“)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发挥农村四老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和推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积极性,现对额敏县四老人员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新党办发[2015]4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补助对象

年满60周岁,农村户籍,长期工作生活在新疆农村一线,积极参与所在村队各项工作和活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好带头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老干部老党员模范老军人。

三、补助标准

老干部每月最低补贴360元,其中任村党组织书记69年的最低560元、1019年的最低660元、20年以上的最低760元;老党员每月最低补贴为340;国家级老模范、自治区级老模范、地(州、市)级老模范,每月最低生活标准分别为390元、360元、340元;老军人每月最低补贴比照老党员标准确定。

四、发放方式

额敏县四老人员补贴以银行打卡(社保卡)的形式发放,涉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多家银行。

五、发放时限

每月月底前完成当月补贴发放。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额敏县四老人员补贴的政策或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额敏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乡镇财政资金评价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瞿**,联系电话:

经办人:魏*,联系电话:

2.额敏县委组织部(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任**,联系电话:

额敏县四老人员补贴经办人:杨*,联系电话:

3.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韩**,联系电话: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吾**,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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