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4月29日受理额敏县北森林儿童游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
申请人:潘新红
场所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规划五路天合家苑一期1#商业A段上三层306-309、314-318号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额敏县文化路58号
额敏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