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来源:额敏县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4-07-10 18:07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额敏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额敏县玉什哈拉苏乡兴盛木制家具店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行政处罚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要求听证,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李某某

二、案由: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听证时间:2024年7月22日11时00分

四、听证地点:额敏县应急管理局三楼会议室(额敏县农副产品交易口6号楼3楼)

五、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至额敏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并于听证会开始前15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六、联系方式

电话:0901-3349000

特此公告。

额敏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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