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来源:中共额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4-03-27 13:0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4年3月26日启动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

县委第一巡察组第一小组巡察对象:政局,郊区乡宫塔木村(原宫塔木村、阔克加依达克村合并),郊区乡霍斯吉拉村。

县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小组巡察对象:郊区乡新村,郊区乡巴尔鲁克库热一村,郊区乡巴尔鲁克库热二村,郊区乡锡伯特村。

县委第二巡察组第一小组巡察对象:郊区乡霍斯巴斯陶村,郊区乡吾守尔台巴斯陶村,郊区乡吐尔宫村,郊区乡甘泉村。

县委第二巡察组第二小组巡察对象:郊区乡清泉村,郊区乡萨斯克阔普尔村,郊区乡依萨塔木村,郊区乡阿尔夏特村。

县委第三巡察组第一小组巡察对象:郊区乡加尔布拉克农场团结社区(苏木村、果园村),郊区乡加尔布拉克农场杨柳村,郊区乡加尔布拉克农场下大渠村,郊区乡加尔布拉克农场酒花村。

县委第三巡察组第二小组巡察对象:郊区乡七里堡村,郊区乡八里营村,郊区乡郊东村,郊区乡九家户村。

二、巡察时间

2024年3月下旬至5月下旬。

三、巡察对象

上述被巡察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全体党员干部。

四、巡察内容

紧扣“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开展监督。一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和地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和地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重点检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情况,看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发挥表率作用,体现政治忠诚、政治担当,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五个必须”等方面要求。四是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政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查找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

五、反映问题渠道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干部、对被巡察党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设置在办公地点大门处。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设置在巡察组所驻办公室或县委巡察组办公室。

(三)通信地址:额敏县委第X巡察组收。(邮政编码834600);

(四)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为确保本次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

中共额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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