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人社局复核、乡村振兴局审定,5名脱贫劳动力条件符合,现对享受交通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1、阿山江·达吾达洪,男,维吾尔族,身份证号:654221XXXXXXXX0419,申请补贴金额:340元。
2、朱马别克·阿合买提扎肯,男,哈萨克族,身份证号:652522XXXXXXXX0612,申请补贴金额:182元。
3、阿克卓勒·吐尔什别克,男,哈萨克族,身份证号:654221XXXXXXXX0610,申请补贴金额:903元。
4、滑春梅,女,汉族,身份证号:654221XXXXXXXX0621,申请补贴金额:500元。
5、切可得合·马达衣,男,哈萨克族,身份证号:654221XXXXXXXX1030,申请补贴金额:105.5元。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