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额敏县2023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来源:额敏县社会保险中心 日期:2023-01-13 16:0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全县各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

为切实做好额敏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规定,现就额敏县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额敏县社保中心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具体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资格认证工作采取大数据比对、线上自助认证和线下辅助认证相结合的方式。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领取待遇人员每年应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365天,认证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6月30日完成;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每年应认证四次,每季度要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90天;认证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底前完成。

(二)额敏县社保中心已依托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对领取待遇人员进行了大数据筛查比对。大数据筛查比对未通过者,该类人员应主动到村、社区、乡(镇)场和社保中心进行认证。

(三)社保中心、各乡(镇)场社保干事通过基层平台查询领取待遇人员最新的资格认证情况,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1年以上未认证、且大数据筛查比对也未通过的,社保中心应及时将未认证人员信息反馈给原单位进行提醒,由单位通知联系此人做到按时认证。

(四)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里的新疆智慧人社资格认证系统、电子社保卡(要先开通)、中国领事APP(在国外居住的要用此认证)等渠道进行认证和查询本人是否已通过资格认证。

(五)对超出认证时间仍未成功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额敏县社保中心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待认证成功后,恢复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

三、线上自助认证方式

(一)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新疆智慧人社”认证。操作步骤:第一步,用手机下载“新疆智慧人社”。第二步,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在页面输入手机号码、验证码、密码等信息进行注册。第三步,在“资格认证”模块里,若为本人认证,单击“本人认证”按钮(代他人认证的点击代他人认证),进入认证界面后,根据语音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若为他人认证,在他人认证界面中,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关信息,根据认证语音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最后出现“认证成功”方可。

(二)通过电子社保卡认证。操作步骤:第一步,手机下载“电子社保卡”APP;第二步,注册并登录“电子社保卡”APP,点开“社保资格认证”模块;第三步,根据社保待遇人员类别,选择认证类型;第四步,核对认证信息,点击“前往认证”进行采集人脸认证。

四、线下辅助认证方式

(一)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养老待遇时所在的村队(社区)、乡(镇)场,由社保经办人员(基层平台操作员)在社保基层应用平台办理认证工作,认证工作在乡(镇)场、村队(社区)完成。

(二)特殊原因不能通过线上自助方式认证、且大数据筛查比对也未通过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委托原单位或自行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到额敏县社保中心认证。

五、联系方式

(一)线上自助认证咨询 

(二)认证政策咨询

额敏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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