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新林规发〔2019〕123号)
2.《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114号)
二、补助对象
本办法所称生态护林员是指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由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安排补助资金支持购买劳务,受聘参加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
补助标准
完成100名生态护林员选聘(持聘)工作,原则上每人每年1万元进行补助。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使林业在扶贫攻坚中的特殊优势得以充分显现,确保建档立卡贫苦户每年增收1万元,有效促进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四、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生态护林员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额敏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副局长):冯*,联系电话:18999759983
经办人:邵**,联系电话:18199019619
2.额敏县自然资源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李**,联系电话:13150222285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阿**,联系电话:17394860888
3.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张**,联系电话:18097797757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房**,联系电话:13809975066
额敏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