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级下达额敏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2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额敏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2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额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额农领办字〔2025〕36号—《关于下达额敏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二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额敏县2025年中央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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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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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责任单位 |
资金规模 |
备注 |
1 |
额敏县蔬菜批发市场及附属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 |
郊区乡 |
郊区乡人民政府 |
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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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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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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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