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额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实施额敏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两个(其中:额敏县杰勒阿尕什镇上杰勒阿尕什村马文化产业园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280万元;额敏县杰勒阿尕什镇上杰勒阿尕什村基础设施建设115万元)收回资金395万元,预计结余资金项目计划256.9万元,现将有关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额敏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1.9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额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额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下达额敏县2024年调整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预计结余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额农领办字〔2024〕45号)。
二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监督电话:0901-3815011
电子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0901-3815025
额敏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