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级下达额敏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1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额敏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1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额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额农领字〔2024〕37号—《关于下达额敏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二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情况。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监督电话:0901-3815011
电子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0901-3815025
额敏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