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下达额敏县2023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30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额敏县2023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33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一)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1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拨付。
(二)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按照农业生产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
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 |
补贴资金分配 |
备注 |
1 |
额敏县农业农村局 |
330 |
|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额敏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